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进一步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明确了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未来五年优化收入分配、增进民生福祉的必要举措。从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看,财产性收入占比多年来维持在7.8%至8.8%,是占比最低的一类收入来源,与美日德法等主要经济体相比也明显偏低。从居民财富积累与财产性收入的关系看,存量资产增值的潜力远未充分释放。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既有必要也有空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不仅再次明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任务,还提出“健全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丰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具体路径举措,指明要更好发挥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的作用,增加居民金融资产收入以支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居民金融资产及其收入的情况和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发展壮大,我国居民金融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多样化程度显著提升,金融资产成为居民财富储备的重要选择。
(一)从总量分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账户资金存量表,2024年末,我国居民部门金融资产总规模达286.80万亿元,是2020年末的1.51倍,年均增长超过10%。但是,在居民资产的大盘子里,金融资产并未占据主体地位,在较长时间里,由于房产自有率和房产价值“双高”,我国居民家庭资产中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的比例大体保持在4︰1,而美国家庭资产这一比例大体稳定在1︰2。近几年,受房地产市场形势和预期的影响,金融资产对居民资产的增量贡献大幅提升。光大银行、光大理财联合发布的《中国资产管理市场(2024—2025)》报告指出,金融资产对居民资产增量的贡献比例在2021年达到54.6%,超过非金融资产成为居民资产增长的主要驱动力,2024年这一比例进一步提升至104%,意味着当年居民资产增量主要由金融资产贡献,非金融资产呈现净减少态势。增量结构的变化推动存量结构一定程度上优化,2024年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提升至47.6%,但较美日等国同期仍有超过15个百分点的差距。
(二)从结构分析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支撑下,居民金融资产构成已较为多元化。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看,储蓄存款、股票、债券、基金、理财、商业保险、金融衍生品等资产,都已成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来源。但是,各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反映出居民在金融资产配置上突出的低风险偏好及相应的低收益特征。金融账户资金存量表显示,2024年我国居民部门金融资产存量结构中,定期存款占比高达39.5%,其余占比居前的类别为活期存款、保险准备金、股票、现金,占比分别为14.5%、12.9%、9.3%、7.7%。现金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这几类低风险、低收益资产合计占比超过60%,直接导致居民金融资产的整体收益处于较低水平。(见图)
(三)从群体间差距分析
一是城乡居民间,金融资产收入对财产性收入的贡献差距显著,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中金融资产收入占比约40%,而农村居民这一比例仅为15%。这既有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偏低导致金融资产积累水平低的原因,也与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在城乡分布不均导致农村居民可获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偏低有关。二是不同收入群体间,高收入群体不仅拥有充足的资金用于资产配置,还拥有较为畅通的渠道持有私募基金、信托、高端理财等高门槛、高收益的金融产品。低收入群体则面临一定金融排斥,配置金融资产并获取合理收益的渠道有限。
制约居民金融资产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收入对居民财产性收入贡献仍然偏低,既与金融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发展模式有待转变有关,也与居民传统理财观念转变不足、金融素养有待提高有关。
(一)个人金融产品供给多样性、针对性不够,金融服务普惠程度仍待提升
一是适配不同风险偏好、不同类型群体的个人金融产品供给不够丰富,居民金融资产配置的选择有限。当前面向居民的金融产品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供给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不同收入水平、风险偏好群体的多元化需求,特别是适应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低门槛、低成本普惠金融产品开发力度不足。从产品风险梯度来看,存款、理财、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产品占主导地位,股票型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产品占比偏低,且投资门槛较高。养老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个人养老金等第三支柱产品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还未有效发挥促进养老储备增加及实现长钱长投的功能。绿色金融、碳金融等创新型产品主要面向企业客户,普通居民可参与的渠道较为有限。部分居民因无合适产品可投资而放弃金融资产积累,或不得不选择不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二是金融服务覆盖面不足,部分群体面临金融排斥。金融服务可得性方面存在显著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与群体差距,农村地区与低收入群体面临严重的金融排斥,难以平等享受金融服务与金融资产配置机会,制约居民金融资产整体积累水平和收益的提升。从近几年银行业机构网点增减变化看,受成本压力及农商行、农信机构改制整合等影响,农村网点成为关停网点的主要部分。尽管线上服务、数字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线下网点的不足,但由于存在数字鸿沟,农村居民以及老年群体、低收入群体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可能进一步加剧。
三是信息误导与非法金融活动仍然存在,损害居民金融投资信心。部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为推广产品,对产品的风险揭示不足,过度强调预期收益,对底层资产、收费标准、风险等级等关键信息披露流于形式,甚至存在虚假宣传,导致居民决策偏差。非法金融活动、投资陷阱形式不断翻新,近年来出现以“虚拟货币”“养老理财”“区块链投资”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案件,其隐蔽性、迷惑性更强,不仅直接影响受害个人的资产状况,还会广泛损害居民的投资信心。此外,居民还面临维权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进一步降低了居民对金融市场的信任度,导致其在配置金融资产方面有顾虑。
(二)金融市场制度与税收等政策不完善,抑制居民金融资产积累的积极性
一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仍不完善,长期回报不足。我国股票市场发行、退市、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体系仍不完善,投资和融资功能不协调,抑制了居民投资特别是长期投资的积极性,制约了资产长期收益率的提高。融资型市场的特征仍然较为明显,部分企业以股权融资扩张为主要目标,分红能力不足、回报意识薄弱,投资者难以获得稳定的长期回报。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治理不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股价波动幅度大、价值投资未成为主流,不适应“长钱”的配置需求。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削弱了居民配置权益类金融资产的意愿,倒逼资金流向低收益的存款、理财类资产。
二是税收、社保等政策对居民金融投资激励不足。当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相关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个人养老金账户,具体办法是在缴存阶段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领取阶段按3%固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税率及个人养老金年缴存额12000元的上限设定,惠及人群和优惠力度有限。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保障水平有限等问题,对家庭的支持和服务力度不足,居民家庭的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因此预防性储蓄动机和风险规避心理较强,不易接受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资产,影响金融资产配置决策。
(三)金融教育严重不足,居民金融素养有待提升
金融素养是居民理解金融产品、判断金融风险、作出合理资产配置决策的基础。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与嘉信理财联合发布的《中国居民金融素养报告》显示,2024年调研的中国居民金融素养整体得分为71.8分(满分100)。居民金融素养整体偏低,导致资产配置能力薄弱、长期规划意识不足,难以实现金融资产的高效积累与增值。很多人都缺乏金融产品价值波动、风险收益匹配关系、投资分散化原则等基础金融知识;部分人仍维持“量入为出”“储蓄安全”的传统财富观念,对风险型金融资产存在天然的排斥心理,显著抑制投资意愿;部分人投机心理强,追求短期、高额收益,频繁调整资产配置,甚至陷入投资陷阱。

促进居民金融资产收入增加的相关建议
“十五五”时期,要聚焦居民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在推动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中,积极补短板强弱项,丰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畅通资金配置渠道,普及科学理财观念和金融投资知识,促进居民形成合理平衡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金融资产配置模式,特别是通过长钱长投,充分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金融资产收入增加。
(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提升面向居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适应居民多元化资产管理需求加大产品开发、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个人金融产品体系,促进居民存量资产进入金融市场、实现要素价值转化,推动居民通过优化存量金融资产配置提高收益水平、增加财产性收入。推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快财富管理转型,通过丰富公募基金产品谱系,为不同居民群体提供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推动公募基金行业进一步降低综合费率,规范基金销售收费机制,引导短期交易资金转为长期配置资金。
支持金融机构改进基层网点、线上平台对居民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包容、便捷程度。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客户需求,探索提供覆盖更多群体的定制化资产配置服务。完善面向居民个人的投资顾问制度规则,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投资咨询建议和便利化服务。实施好差异化监管举措,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和服务下沉。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探索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可及性的新路径新模式,支持地方用好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场所和平台,引入金融机构设置功能复合、小微型、嵌入式的金融服务终端。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让居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长钱长投、提高金融资产收益率
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动居民用好资本市场投资改善金融资产配置和整体收益水平。要进一步深化注册制改革、完善配套改革措施,支持优质科技创新企业、中小企业等进入股票市场,扩大市场容量。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优化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健全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和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投资者的意识,更加积极地开展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完善并落实好现金分红指引,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章程承诺、中长期滚动规划将分红嵌入公司治理,鼓励采用中期分红、稳定分红区间、股息再投资计划与股份回购的组合工具,探索通过分红与再融资联动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加强激励约束。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优化养老金、年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制度安排,让这些工具充分发挥作用,将居民养老储备、长期沉淀资金引入资本市场,并以专业化投资获取较高长期收益。
(三)优化支持政策,加强对居民金融投资特别是长期投资的激励
探索统筹优化资本利得税、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对长期投资与短期投机活动的差别化税收政策,激励居民将资产更多配置在长期价值型投资领域。加大对个人养老金等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促进居民将增加养老储备与实现长钱长投有效结合。对个人养老金降门槛、提限额,适当放宽个人开户限制,试行取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前置性准入条件,进一步增强制度普惠性;适时放宽年度缴费额度上限;增加差别化、激励性安排,探索按年龄段实行差异化的缴存上限规定,针对临近退休年龄人员上浮每年缴存额度上限;对连续缴存达到一定年限的,梯度上调缴存额度上限。推进个人养老金账户产品货架建设,优化产品准入机制,丰富产品类型,探索建立整合产品和信息的统一平台,便利居民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养老金融产品研发力度,更好匹配养老资金长期增值需求。
(四)加强金融教育,提升居民整体金融素养,促进资产配置理念更新
推动构建系统化、多元化的金融教育体系,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引导居民树立理性投资观念,提升金融资产配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将金融教育系统性地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金融科普素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投资理财、金融风险防范等课程。推动金融机构切实履行投资者教育主体责任,将投资者教育融入产品销售、客户服务全流程,在产品推介时主动揭示风险,讲解产品风险收益特征。面向农民工、老年人、小微企业主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教育活动,提升金融教育的精准性。顺应数字化传播趋势,充分利用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打造“金融知识+生活场景”融合教育模式。
加强居民作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持续强化金融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协同性,减少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损害参与金融投资的个人权益的情况,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信心。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分工协作机制,厘清各类金融业态的监管边界,努力消除监管盲区。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强化对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的能力。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扩大代表人诉讼覆盖面,提高受损投资者救济效率。畅通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简化理赔流程,降低个人维权成本。
(作者王元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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